世界速递!视频|警惕开门杀!小疏忽酿事故
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琴摄影报道:开车门,看似小事,稍有不慎容易引发事故。近日,在宜春市高士北路宜春中学路段,发生一起因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。
4月22日18时40分许,郭某驾驶小车送孩子上晚自习时,其小孩在开车门下车时,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,导致开车门与右后方陈某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陈某受轻微伤。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,迅速赶到现场。经对双方呼气式酒精检测,排出了酒驾的嫌疑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随后双方认为事故不严重,向现场交警提出了要自行协商。在交警的见状下,小车驾驶员郭某向电动车驾驶员支付300元,此事故就此解决。
法条链接: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
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二)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;(三)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温馨提示:
1.驾驶人从左侧开门前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和车后方情况,待安全后再下车。在临时停车时应紧靠道路右侧,同时在乘客下车前要提前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。
2.乘客下车前应谨慎查看车辆周围来往行人和其他车辆情况,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。
3.非机动驾驶人经过停放的车辆时,减速慢行,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,防范车门突然开启。
值班编辑:周章云
值班审核:金路遥
值班编委:朱晓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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